各区县(市)市局、功能区分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宁波市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 日
宁波市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作用,切实做好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国标委服务联〔2018〕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浙市监函〔2020〕72号),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培育和打造绿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材料、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文体用品、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提升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的质量水平和标准话语权,推进“246”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市累计有15个行业、450家以上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形成一批标准水平领先、质量品牌突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
——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创新强劲、国内一流”的标准优势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等优秀企业参与专项行动,比对国际先进,找寻差距,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到2022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300项以上。
——实施一批产业团体标准。鼓励参与对标达标的企业联合相关协会、商会和产业联盟,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到2022年,主导或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50项以上,制定推广实施市级团体标准10项以上。
——形成一批行业特色鲜明、创新要素集聚、质量效益一流的产业集群。在传统优势产业积极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体系,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实现价值链升级,带动宁波“246”产业集群发展。争取2个以上全国或省级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宁波。
二、具体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确定一批对标产业和企业(2020年6月5日前)。各地要积极发动各类“小巨人”、隐形冠军、单打冠军、独角兽、瞪羚企业,发挥“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企业、市级团体标准项目实施企业等作用,调研并确定本地区2020年对标达标提升企业,将企业名单(见附件2)报市局。
(二)制定宣贯一批对标技术方案(2020年6月底前)。各地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出台各产业及具体产品的对标技术方案,上传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平台”(http:// www.cnse.gov.cn:8080,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信息平台”)专项行动信息平台,并组织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要求,有效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
(三)形成一批对标达标成果(2020年10月底前)。各地要引导和帮助企业对对标达标结果进行检测和验证,公布一批对标达标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并及时上传专项行动信息平台。
(四)综合运用对标结果。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提出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领域,支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标准化服务机构申请成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推动对标达标提升企业成为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使对标达标提升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成就感。
(五)总结深化对标达标提升工作成效。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对标达标提升工作成效定期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局应在每年的1月5日和7月5日前向市局报送上年度和当年半年度本地对标达标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3)。市局对本年度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谋划下一步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拓展对标达标提升的产业领域,推动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六)推进对标达标提升工作向纵深发展(2021年1月起)。各地要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常态化持续推进对标达标提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形成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局将分阶段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督查。
(二)完善激励政策。各地加强统筹、整合资源向对标达标企业倾斜,保障对标达标专项行动经费,优先推荐完成行动的企业创建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标准创新贡献奖、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试点项目等;参与对标达标提升与主持国际、国家、“浙江制造”标准、组织制定实施市级团体标准等标准化补助政策挂钩。
(三)加大技术支撑。要充分发挥标准化研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标技委等技术支撑作用,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培训、咨询、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等服务,并围绕对标达标过程发现的企业需求,不断扩展服务范围,丰富业务类型,形成全要素、全链条、全过程的标准化服务模式。市标准化研究院对有需求的区县(市)、功能区分局及行业协会做好对标技术方案的技术支撑工作,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做好相关检验检测服务工作。
(四)注重舆论宣传。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深入报道达标企业典型实践,及时发布对标达标成果信息,助力达标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在全社会形成追求高标准、崇尚高质量的氛围。
附件1:
宁波市各区(县)市2020年参与对标达标
提升专项行动企业数
区(县)市 |
企业数 |
海 曙 |
10 |
江 北 |
8 |
镇 海 |
8 |
北 仑 |
11 |
鄞 州 |
15 |
奉 化 |
8 |
慈 溪 |
15 |
余 姚 |
15 |
宁 海 |
10 |
象 山 |
8 |
高新区 |
3 |
杭州湾 |
3 |
保税区 |
2 |
大 榭 |
2 |
东钱湖 |
2 |
全市 |
120 |
附件2:
宁波市2020年参加对标达标提升
专项行动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市场监管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号、名称 |
比对标准号、名称 |
平台现有 技术方案编号 |
另行制定技术方案 技术支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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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平台现有技术方案编号”:填写准备直接使用的平台现有技术方案的编号。
2、“另行制定技术方案技术支持需求”:另行制定技术方案时若需要技术支持的填“是”。
附件3
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 市场监管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对标产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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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对标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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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对标产业规上 企业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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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平台数据情况 |
上传对标 方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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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上传方案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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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对标 结果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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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上传结果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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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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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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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相应推进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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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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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财政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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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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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产业标准话语权能力提升情况 |
(包括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性团体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承担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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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企业较上年产值规模、上缴税收增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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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对标达标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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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企业标准“领跑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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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栏目大小可根据内容篇幅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