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推进我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年度培训计划(甬组通〔2019〕9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培育新甬商精英人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暨“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二期”。为做好第二期单项冠军示范班参训人员的遴选工作,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计划培训名额100名,培训周期一年(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采取课堂培训、考察学习、政企交流、延伸服务等形式,每月安排集中授课1次、每次2天的方式进行。其中,安排国内访学1次、国际访学1次。培训内容见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1)。
培训事项由宁波经理学院具体实施。
所需经费(不含访学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宁波市财政人才专项经费承担。
二、遴选对象
市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负责人;部分规模较大且行业地位领先的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负责人;其他有潜力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负责人。
三、遴选条件
1.推荐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开放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新创业精神。一般应为所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对规模较大企业及女企业家,可适当放宽至副总经理。
2.推荐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所在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诺履约,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工商、税务、环保、信访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3.已参加过第一期“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培训的企业原则上不可重复参训,但规模较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企业实际接班人未参加过一期培训的,可以推荐。
四、遴选程序
1.企业申报。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本通知第二和第三条要求,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家进行申报,由申报人所在企业按要求填写《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3),每家企业仅限推荐1人,报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
2.组织推荐。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申报材料,按条件要求进行首轮遴选。并将企业申请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等相关资料(纸质一式1份,电子版1份)报送市经信局科技创新处。
3.审核确认。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五、其他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时间要求,做好参训人员遴选推荐工作。推荐上报时间截止到5月10日。
审核确定后的参训人员,由宁波经理学院负责具体通知。
联系人:市经信局科技创新处 侯永成,联系电话:89292035;
宁波经理学院 陈莉莉,联系电话:13306631216,电子邮箱:247727231@qq.com。材料寄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45室。
附件:1.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教学计划安排表
2.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候选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3.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候选人申请表
4.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1.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教学计划安排表.docx
2.新甬商-宁波市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示范班候选人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